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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地震局行政处罚事项10项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字体:     

  

1.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2.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占用、拆除、损坏地震监测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4.对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进行处罚

6.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有超越资质范围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安评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8.对安评资质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9.对建设单位不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动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进行处罚

10.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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